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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

诚挚邀您一同探索这个璀璨未来的起点!

开发区优惠政策
科目
开发区外
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内
利润税
20%
生产型企业

1、根据具体情况,免缴5-10年,免税期满后按5-8%缴纳;
2、采用老挝国内生产原料50%以上的,需交利润税的前两年按2.5-4%缴纳

贸易和服务型企业

1、免缴2年,免缴年限到期后按税法执行

公共事业服务机构

1、免缴5年,免缴年限到期后按税法执行

进口关税
一般商品5% - 40%

1、用于加工、装配、生产的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免缴进口关税;
2、用于建厂的物资材料,免缴进口关税;
3、用于生产加工的原材料、物资的半成品、成品等,免缴进口税。

出口关税
0%

开发区内一切商品出口,免缴出口关税

增值税
10%

1、进口国外产品在开发区内使用、加工、生产,免缴增值税
2、进口用于生产出口的商品,免缴增值税
3、开发区内的服务,按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开发区内的商品、服务在开发区外销售、使用和服务,按10%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25%

开发区内所有工作人员按0-5%缴纳

其他税收
按有关法律规定减半缴纳

按有关法律规定减半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