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享受联合国给予的优患市场准入和商品贸易优惠等特许权。全球57个国家和地区已将老挝列为其普惠制(GSP)的受惠国待遇,给予老挝商品关税和配额优惠,包括欧盟各成员国、澳大利亚、加章大、日本、新西兰、挪威、俄罗斯、瑞士、土耳其、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中国、韩国。其中欧盟给予老挝最高级别的优惠待遇(EBA),即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老挝商品实行免关税和无配额限制。
随着东盟一中国自贸区、东盟一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东盟-韩国自贸区、东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自贸区的全面建成,老挝作为东盟成员国将享受其他亚太国家给予的优惠关税待遇和贸易优惠政策。
老挝作为WTO成员国享受其他成员国给予的最惠国待遇,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
RCEP的生效将会增加老挝的区域内人员商务往来,吸引更多外资,为老挝产品带来更广阔的贸易市场。